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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实行房价备案 被指变相限降
 前日国内不少媒体报道,东莞近期出现了开发商降价超过15%导致购房者无法网签的案例,甚至解读为限制新房降价幅度、延长销售时间,政府为托市而出台“限降令”。昨日东莞市住建局回应南都记者称,东莞的房价备案制度是在2011年5月起正式实施,设置15%的成交价下限初衷是防止开发商“高报价低成交”。目前,正在商讨备案制度简化优化问题。


    实情 一楼盘降价重新报备 备案系统未及时更新

    多位东莞业内人士对此指出,“限降令”是部分媒体的过度解读。“哪里限降了,这次东莞躺枪了”,一位资深业内人士表示。

    事情缘起东莞南城一楼盘项目。该楼盘于去年取得预售证,但延缓到今年才能入市,迫于当前市场低迷的压力,开发商只好降低预期,重新开盘时下调了备案价。

    记者查看东莞市物价局官网,发现该楼盘的首次房价备案公示时间为2013年9月12日,以1栋为例,均价为12439.35元/平方米;而2014年4月18日,物价局官网显示该楼盘下调备案价后的价格,均价为11695.81元/平方米。新备案文件显示更新时间为4月11日,也就是说,4月11日开发商已重新制定备案价格并提交职能部门,但是直到4月18日才在物价局官网的房价备案系统上公示。

    出于销售需要,开发商就在4月17日开盘,仅相差一天,重新调整的备案价未能及时显示,外界将此误读为东莞对房价有“限降令”,导致无法网签。


    效果 备案制度旨在规范开发商定价

    “有些媒体说我们‘限降’,可能是对东莞的房价备案规定误解所致。”东莞市住建局一位负责人解释,由于房价备案制度设置,成交价不得高于备案价,并有15%的下浮限幅,因此如该楼盘降价超过原备案价的15%,就需完成再次备案的程序。

    “房价备案是办理预售的前提条件之一,都实施了三年的规定了。”她解释,政策最初并没有设置15%下限规定,不少开发商因而在房价备案时有意提高备案价,而实际成交价低于备案价20%-50%,存在明显的虚高备案报价现象,给后市涨价预留空间,所以在实施三个月后,又出台了补充规定,设置15%下浮限幅。

    该负责人分析,房价备案的意义在于,其一是通过备案,建立了房价公示的统一平台,如备案价在市物价局网上公示,市房管局建档时在“房屋信息”内公示,销售现场明码标价公示等渠道,让购房人有了成交区间的心理预期;其二是规范开发商的价格行为,通过设置15%的下浮限幅,促使开发商的备案价尽量接近实际成交价,防止价格虚高。

    而当前在市场成交低迷的背景下,部分房企需选择降价促进成交。但由于备案制度的设计,降价重新备案间隔时间为20天。有一些业内人士也担忧,之前为杜绝开发商随意报高房价而误导消费者的备案制度,也因为有较长的时间间隔,成为“降价”的绊脚石,也就是部分媒体误读的成为“限降”工具。

    “现在房价备案手续是在办理预售之前完成的,一般来说等开发商办好预售证,在房管局建好档、可以网签之后,20天也差不多到了,真有必要降价的话,开发商完全可以抓紧去调低备案价的。”东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房价备案确实只是个报备的流程,因为政府部门并没有干预开发商的具体定价。

    如上述南城楼盘降价,由于正式开盘前已办理重新备案手续,但到了正式开盘时仍未能显示调整后的新备案价,之中的“时间差”仍被指行政审批效率的问题。住建局该人士表示:“东莞房价备案制度确有继续优化简化的空间,我们正与相关部门商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