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
须 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便于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特将申请条件、申请程序、认证时间等作详细告知,请申报企业认真阅读,使认证过程顺利进行。
- 申请前的要求及条件
1.申请安全质量认证前,至少要有一个省级或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特级、一级建筑施工企业至少要有一个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2.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了自我考核评价并达到合格以上。
3.企业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且经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达标验收,并录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
二、 申请认证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认证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认证申请表》(见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③企业自我考核评价报告(含评分表和自我考核评价意见);
④企业获得省级或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企业在建工程项目汇总表》(附件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在建工程项目的达标验收意见、企业对每个在建工程项目检查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⑥企业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⑦企业贯彻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技术手册;
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全套资料目录(具体资料企业留存备查);
⑨申请省级安全认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应提供市州安全认证中心出具的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报告和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特级、一级建筑施工企业和省管建筑施工企业除外)。
三、安全认证程序及时间
1.安全认证中心接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认证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进行初审。符合安全认证申请条件且申报资料完整的,予以登记受理;不符合安全认证申请条件或申报资料不完整的,不予以登记受理,并书面一次性告知原因和需要补充的资料。
2.安全认证中心在登记受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认证申请后,在岳阳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岳阳建筑信息网对该企业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收集、掌握并复核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对该企业所有在建项目的施工现场达标验收意见。
3.安全认证中心对建筑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公示无误后,成立3人以上的安全认证评审小组,小组设组长一名。专家组名单呈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批准后开始对企业安全认证申报资料进行现场核查。
4.现场核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
②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文明资金保障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等制定与落实情况;
③ 企业安全技术管理情况。包括法规标准和操作规程配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危险源控制等情况;
④企业设备和设施管理情况。包括设备安全管理、设施和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安全检查测试工具等管理情况;
⑤ 企业市场行为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资质与机构及人员管理等情况;
⑥ 企业对所有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施工方案(措施)审批、安全检查等情况;
⑦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行情况
5.现场核查的方式
①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询信息平台,召开座谈会
②抽查在建工程项目
③安全认证评审小组应将现场核查情况记录在案,作为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能力评分的依据。
6.抽查在建工程项目的数量和内容
①抽查项目数量:
一级建筑施工企业不少于在建项目个数的15%,二、三级建筑施工企业不少于20%(最多不超过15个项目,最少不低于5个项目,企业在建项目少于5个的全部抽查)
②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安全文明资金保障、资质和资格管理、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设备设施和工艺选用、保险等。
7.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价等级认定
安全认证评审小组根据现场核查和项目抽查情况,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能力进行评分,分别填写《安全生产管理评分表》、《安全技术管理评分表》、《设备和设施管理评分表》、《企业市场行为评分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评分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汇总表》,并根据评分情况,确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价等级。
8.对安全生产考核评价等级合格的企业在岳阳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及岳阳建筑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安全认证中心组织安全生产能力社会评价评委对企业安全生产能力进行社会评价。
9.对企业安全生产能力社会评价评委时,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能力社会评价评委库中抽取10人,专家组名单呈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批准后召开专门会议,采取记名打分方式进行评分(每个评委评分分值为0-10分),评委评分汇总后即为企业安全生产社会能力社会评价得分。安全认证评定采取百分制记分。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安全认证评定得分=(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汇总得分*0.8) (企业安全生产能力社会评价得分*0.2)
安全认证评定得分90分及以上的,安全认证评定为优良;安全认证评定得分75分及以上的,安全认证评定为合格。
10.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合格和企业安全生产能力社会评价合格的,安全认证中心将评定结果在岳阳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及岳阳建筑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安全认证中心报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定发布。审定结果同样在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及岳阳建筑信息网上公告。
1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和安全生产能力社会评价时,安全认证专家评委和社会评价评委在其认证核查过程的食、住、行等费用由施工企业承担,并承担评委每人每天200元的劳务费。
四、申报安全认证的要求
1. 建筑施工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安全认证中心应当给与企业通报批评,责令改正:
①申请资料弄虚作假的;
②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公示后发现有企业未申报项目的。
安全认证中心确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价等级不合格的,应当责令企业整改,并在三个月之后方可再次受理安全认证申请。
2.具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2012年底前通过安全认证。其中特级企业应在2011年3月底前,一级企业应在2011年底前,二、三级企业应在2012年底前通过安全认证。具有其他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在2013年底前通过安全认证。
对未按期通过安全认证,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不予延期换证。
五、安全认证的后期管理
1.安全认证有效期为三年。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认证有效期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安全认证中心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经安全认证中心复核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安全认证有效期延期3年。
2.安全认证中心应当对通过安全认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动态核查制度。经核查发现不具备安全认证条件的,应在报请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该企业安全认证。
市安全认证中心每年度应对通过本级安全认证的部分企业进行动态核查,动态核查企业数量不低于通过本级安全认证企业总数的10%。建筑施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纳入动态核查范围:
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
②本年度受到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的;
③本年度因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存在突出安全生产隐患,被记录二次以上不良行为记录的;
④本年度被列入安全管理差别化单位的;
⑤被举报在申请安全认证中弄虚作假的;
⑥企业组织机构和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
⑦安全认证中心规定的其它应纳入动态核查范围的情形。
六、本须知由岳阳市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中心负责解释